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三亚市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
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通过三亚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三亚市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1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收到1条反馈意见。
具体意见:“应该尊重历史,而不是一杠子打死,为了方便征收,应该就事论事,违法建筑应该是在此建议颁布之后实行,而不是管之前的,这不符合上位法,新法不管旧事,就像之前的倒爷判刑,现在的倒爷并没有事,不能用新法管旧事。在此,国务院已经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此意见,我局不予采纳。理由:该意见表述比较抽象,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没收处置的情形,办法里已经有表述。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