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解读回应>政策解读

《三亚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字体: 打印
2024-08-13 09:16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亚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三府办〔2020143号)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本领域抽查及跨部门抽查计划和方案。我局2024428印发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综执2024165号,以下简称《方案》),对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进行了初步明确。

20216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或细则,并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机制进行统一规定和明确。

二、编制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三亚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统一明确了我局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对进一步规范我局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编制过程

以《指导意见》为基础,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际,编制了《实施细则(试行)》。

四、编制目标

我局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程序、实施范围、抽查方式、监督考核等内容进行集中明确,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增强我局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设24条,第一条至第八条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名词概念、适用对象、实施范围、抽查主体和工作平台九条至第二十二按照实施随机抽查的流程顺序分别对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作出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工作要求;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施行日期。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结合上级生态环境稽查工作情况,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实施细则》落地落实。

七、重要概念解释

(一)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模式。

(二)我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目前,我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已经形成了主要包括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体系。其中,一单是指《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明确了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应当开展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层级等;两库是指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即指《三亚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对我局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程序、实施范围、抽查方式、监督考核等内容进行明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
网站举报电话:0898-88595001

主办: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8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4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