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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xzzf.sanya.gov.cn/)下载。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等各项要求和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快捷、注重实效、有力监督、严格保密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统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针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及与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关系密切的实际,主动公开各项执法领域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我局通过“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他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其中部门文件40条,拆除公告58条,工作动态56条,图解政策23条,其他类型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充分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实时畅通有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认真做好依申请件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做好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综合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把相关依申请事项录入信息公开综合管理系统,确保准确、完整、可靠。共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2件,已经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办结,其中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方面。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除传统的文字解读外,同步发布图文形式的解读材料,设置专门栏目加载并确保与政策原文相互关联,让社会公众更直观明了地理解政策文件内容。二是认真做好社会公众关注问题回应工作。针对复工复产后企业欠薪、旅游消费住宿、市场监管等热点领域加强互动和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留言咨询投诉的答复等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优门户网站,打造新型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单独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照国办要求对栏目界面进行了统一规范设置,同时优化检索和下载功能,便于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二是提高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同时辅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数据实例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公开效果,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丰富信息资源、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问题清单,落实各科室、各支队、各分局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等工作。二是强化监测管理。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按照录入和审核发布相分离的原则,经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同时,逐项对照国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回访,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发布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性错误、政策解读链接是否相互关联及准确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3,59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6 |
1,807 |
2,885 |
|
行政强制 |
12 |
75 |
1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79,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3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2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3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人员力量欠充实,综合执法改革后我局执法事项多达2160项,信息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信息公开工作无专职人员负责,目前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二是解读回应创新性有待提高,虽增加了政策文件的图文解读材料,但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链接失效等问题,栏目更新时效的追踪检查还亟待更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四是培训及考核力度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有关工作要求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考核内容还有待细化落实。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日常监测运维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监督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送政务公开宣传材料,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对于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围绕执法领域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对照考核标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开展。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办理流程,强化时效管理,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测,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链接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与网站运维方的协作配合,探索更高质高效的跟踪检查方法;探索政策解读形式多元化,切实增强政策可读性、亲和力。 (四)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培训。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要点。细化年度考核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