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GZP26460000316430441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三亚鲜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河粉,生产日期2026年7月16日,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企业标准Q/SYJ 0002S-2023《河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6年9月2日,我局对三亚鲜派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的河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的涉案货值248元,违法所得为70.75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6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河粉。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