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SBJ26460000004530951ZX、SJC26460000606432568ZX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海南琼浆屿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天猫琼浆屿鹿旗舰店经营的:山兰酒,2025年5月10日,酒精度:18%vol,规格:500ml;山兰酒(荔枝味),生产日期:2025年10月17日,酒精度:18%vol,规格:500m。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6年6月15日和2026年6月20日对上述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山兰酒酒精度项目实测值为9.1%vol,山兰酒(荔枝味)酒精度项目实测值为13.6%vol,标准指标均为17.0-19.0%vol,不符合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6年7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所示标准的山兰酒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经营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所示标准的山兰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涉案货值2880元,违法所得461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6年8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的线下门店未经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山兰酒和山兰酒(荔枝味)。
(三)当事人采购涉案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山兰酒酒精度不达标,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