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SBJ26460000606430836GZ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绿豆沙冰,生产日期 2026年 5 月 9 日,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实测值(计量单位CFU/g)为(2200;610;720;480;620),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0),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6年6月12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绿豆沙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绿豆沙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涉案货值为6530元,违法所得为5020.4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6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开展绿豆沙冰生产活动,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绿豆沙冰;当事人已对生产车间排查问题进行停业整改且已整改完毕。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20.4元;
2.罚款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55020.4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年8 月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