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GBJ26000000105630053ZX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云芝锦(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经营的茉莉青柠多维饮(商标:记忆宫殿和图形),生产日期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检验,维生素C项目实测值为未检出(检出限:0.1mg/100g),该项目的标准指标为 15-100mg/每日(GB 24154-2015)、≥38.9mg/每日(≥产品明示的 80%,产品明示:13.5mg/100ml折成每日计为 48.6mg/每日),不符合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产品明示要求;钠项目的实测值为21.7mg/每日,该项目的标准指标为 32-1600mg/日(产品明示:11mg/100ml折成每日计为 40mg/每日),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6 年 3 月 2 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茉莉青柠多维饮(商标:记忆宫殿和图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案涉案货值为 3920元,违法所得为 0 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6 年 3 月 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茉莉青柠多维饮(商标:记忆宫殿和图形),当事人已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提供了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说明。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