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SBJ25460000645231771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三亚吉阳夹馍凉皮餐饮铺经营的油炸花生米,抽样日期2025年11月23日,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实测值为212μg/kg,标准指标值为≤20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6年1月5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炸花生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涉案货值即违法所得为84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6年1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张贴了召回公告,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油炸花生米。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罚款5000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