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GZJ25460000645230307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海南菲尔森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肉松小贝,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日,大肠菌群项目实测值1.2×10²,80,25,15,20,标准指标值n=5,c=2,m=10,M=10²,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5年8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松小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可查清涉案货值金额为776元,可查清的违法所得为724元。
(二)2025年9月11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发现该店已停止经营不合格批次的肉松小贝并张贴了召回公告。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24元;2.罚款25000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