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DBJ25460200645230254ZX和DBJ25460200645230255ZX不合格样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碗和杯子基本情况
三亚海棠湾聚味轩饭店使用的碗和杯子,抽样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经检验,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杯子检出大肠菌群,均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5年5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碗和杯子的行为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和杯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2025年5月28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和杯子。
(三)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碗和杯子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