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三亚海棠综执送告字〔2025〕第2号
海南自贸区豪夏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向我局出具《检察意见书》, 2025年4月 14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立案通知书》(三亚海棠综执立通字〔2025〕第26号), 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三亚海棠综执立通字〔2025〕第26号),内容是:你公司在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居天骄海棠的园林建筑及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卢学琴等 11名工人工资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邓启沛、宋兴国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如你公司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立案通知书》(三亚海棠综执立通字〔2025〕第2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邓启沛 宋兴国 联系电话: 0898-38888105
联系地址: 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大道390号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 (印章)
2025年6月11日
备注:该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张贴或刊登,一份存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