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DBJ24460200606432518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7月5日,三亚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杨梅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样品检验,《检验报告》(编号:食安2024-07-1032)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4年8月13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杨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可查清的涉案货值金额为352.8元,违法所得为352.8元。
(二)2024年8月3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杨梅并张贴了召回公告,但由于涉案产品为生鲜农产品,保质期短,所以无顾客退回产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352.8元;二、罚款35000元。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