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召开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提醒告诫会,10余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经营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传达了《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三亚市公安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违规投放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精神,并向企业发放《提醒告诫书》,明确指出当前存在的车辆未按规定上牌、运营管理不到位、信息报备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整改。
会议强调,各企业必须认清形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投放运营行为;要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在10天整改期内全面回收清理所有不合规车辆;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合规与运营安全。
整改期满后,执法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逾期未改、仍实施违规投放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扣押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此次会议体现了我市坚决整治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决心。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同监管力度,推动企业切实整改,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