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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措施,研究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三)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行使本市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五)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与业务主管单位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并监督实施,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协调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执法配合有关事宜。
(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业务指导。
(七)执法职责
1.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商务、知识产权、假冒专利、商标、盐业、粮食和物资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反垄断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除外)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行使物价(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3.行使农业方面有关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禽畜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4.行使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医疗保障领域等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5.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6.行使文化市场(含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査、行政强制权。
7.行使民族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行政强制权。
8.行使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9.行使环境保护(含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1.行使水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2.行使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3.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4.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5.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方面(不含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6.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7.行使对非法转让、占用、破坏土地资源、违法勘查、开采破坏、转让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8.行使林业单位对违法使用林地、湿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包括海防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违法使用野外用火等破坏林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外的区域行使)。
19.行使节能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0.行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1.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2.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3.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违章停放侵占道路影响通行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4.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5.行使民政、残联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6.行使教育管理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上述执法职责中包含“多规合一”管控所列的所有执法事项。
(八)指导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综合性调研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务工资、年度考核考评、人事档案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督科。负责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执法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并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重点、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监督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监督;负责牵头制定管理目标、考核标准、综合考核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对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绩效考核;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日常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教育和检查;负责受理对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宣传教育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宣传计划和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本单位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策划并承办各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收集、上报、发布、网络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协助市委宣传、网信主管部门做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 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 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并组织做好知识更新培训;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分局(支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政策法规科(执法协作科)。负责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标准,并推动贯彻落实;负责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行政听证、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审核及办理;负责牵头组织梳理、规范和精简各领域的执法事项;研究自贸区(港)建设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接好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负责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体制机制创新;负责牵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执法协作制度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并动态更新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备忘录;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协同配合,并监督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落实;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制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装备与财务管理科。负责全局装备、设备、制式服装的采购、分配、调拨、保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执法装备、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预算,管理本单位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财务票据保存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固定资产和装备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根据结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单位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维修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行业协调科。负责指导、协调各支队涉及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及调研交流工作; 指导各支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执法领域调研和业务交流工作;负责汇总、梳理全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资料,起草本系统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总结;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支队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相关重大执法案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科技信息与城市执法科。负责制订全市性年度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计划,并做好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分局涉及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及调研交流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执法领域调研和业务交流工作;负责汇总各分局执法相关数据、资料,起草城市管理执法年度工作总结;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的处置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城市管理 执法工作的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各类信息,协调相关数据资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制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智慧化建设发展规划,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办案智能体系建设及应用;负责本局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机构。
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一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主要职责:负责行使市场监管领域〔含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商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
地理标志等)、物价、盐业〕、农业(含农业、兽医兽药、动 物卫生监督、禽畜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 量安全等)、发改(含粮食)、节能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 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相关领域的举报投 诉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第一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 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 情况;组织支队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置涉及支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支队相关突发事件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3)执法一大队。负责海棠区内市场监管领域(不含物价、 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执法二大队。负责吉阳区内市场监管领域(不含物价、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5)执法三大队。负责天涯区和育才生态区内市场监管领域(不含物价、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执法四大队。负责崖州区内市场监管领域(不含物价、 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7)执法五大队。负责全市物价(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8)执法六大队。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和地 理标志)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9)抽样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监督抽样不合格报告的案件 查办工作;负责组织支队执法办案抽样工作,并承担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的机动任务。
(10 )执法七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农药、植物检疫、 种子、化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1)执法八大队。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方面的行政执法工 作。
(12)执法九大队。负责成品油、商品现货市场、汽车销 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电维修、节 能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3)执法十大队。负责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餐饮业经营、美容美发业、家庭服务业、洗染业、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4)执法十一大队。负责开展动物卫生(包括兽医兽药、禽畜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5)动物检疫大队。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二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主要职责:负责旅游文体领域〔含旅游市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公共卫生监督、医疗保障、民族宗教事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第二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 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支队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置涉及支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应对并处置与支队相关新闻舆论突发事件;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3)执法一大队。负责海棠区的有关旅游和文化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执法二大队。负责吉阳区的有关旅游和文化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5)执法三大队。负责天涯区的有关旅游和文化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执法四大队。负责崖州区和育才生态区的有关旅游和文化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7)执法五大队。负责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8)执法六大队。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医疗机构(含采供 血机构)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9)执法七大队。负责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0)执法八大队。负责全市职业病(含放射)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1)执法九大队。负责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2)执法十大队。负责传染病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三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主要职责: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等领域 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第三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支队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置涉及支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支队相关突发事件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3)执法一大队。负责海棠区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执法二大队。负责吉阳区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5)执法三大队。负责天涯区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执法四大队。负责崖州区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7)执法五大队。负责育才生态区内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及交通执法方面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重大交通保障工作,以及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8)执法六大队。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9)执法七大队。负责全市港口行政、水路运政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四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坏保(含生态环境保护和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务、林业、海洋等部门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海洋渔业(含海洋、渔政渔港)、水政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负责办理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第四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 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支队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置涉及支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支队相关突发事件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3)公务执法船队。负责渔政和中国海监公务执法船舶的正常航行和维护管理,配合渔政和海监执法人员对本市管辖海域和渔业水域进行海上巡航监察。
(4)执法一大队。负责水环境、农村生态环境、饮用水源地、海洋、大气环境、噪声、辐射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并依法予以查处。
(5)执法二大队。负责涉及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并依法予以查处;
(6)执法三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行政秩序,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7)执法四大队。负责全市海域、海岛监察执法和海洋开 发项目跟踪执法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8)执法五大队。负责全市渔政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9)执法六大队。负责全市渔港和渔业通信相关的行政执 法工作。
5.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五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地震)、人防、反恐预防(除公安部门、涉密部门和垂管单位反恐预防职能之外)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第五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支队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置涉及支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支队相关突发事件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3)执法一大队。负责海棠区和吉阳区内住建领域的劳动保障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并及时处置因劳动保障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执法二大队。负责天涯区、崖州区及育才生态区内住建领域的劳动保障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并及时处置因劳动保障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执法三大队。负责非住建领域的劳动保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并及时处置因劳动保障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执法四大队。负责涉及反恐预防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反恐相关工作;负责海棠区和吉阳区内有关安全生产和人防(民防)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7)执法五大队。负责天涯区、崖州区及育才生态区内有 关安全生产和人防(民防)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指挥室(以下简称调度指挥 室),加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全市性综合行政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收集视频等数字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并及时处置;负责起草重大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举报和投诉的登记、受理、转办、督办、结办、归档等工作;负责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装备调度工作。
7.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管理室。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工作,旬括案前审理、案件节点梳理、案件完结后的指导及归档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与案件管理有关的考核工作;负责更新完善综合协作管理规定;负责组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已办结案卷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派出机构。
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以下简称海棠分局),加挂三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海棠分局牌子。副处级,主要职责: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海棠区内城管、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海棠区内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配合各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联合执法调度等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海棠分局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分局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 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 情况;组织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 分局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3)执法处理科。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开展日常综合行政 执法督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拟定海棠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组织海棠区内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牵头做好执法保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及时处置涉及与分局职责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分局突发事件相关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4)第一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4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林业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5)第二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3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城管、爱卫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6)第三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2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民政、教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7)综合检查和应急保障大队。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配合支队开展相关领域的日常巡查和综合检查工作;负责承担分局内部督查工作;承担分局机动巡查任务;负责承担分局的急难险重任务;承办辖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处置因行政执法活动出现的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承办上级部门和分局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以下简称吉阳分局),加挂三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吉阳分局牌子。副处级,主要职责: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吉阳区内城管、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吉阳区 内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配合各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联合执法调度等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上述职责,吉阳分局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分局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3)执法处理科。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拟定吉阳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组织吉阳区内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牵头做好执法保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及时处置涉及与分局职责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分局突发事件相关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4)第一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7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 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 控)、林业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5)第二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五中队5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城管、爱卫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6)第三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3 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民政、教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7)综合检查大队。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配合支队开展相关领域的日常巡查和综合检查工作; 负责承担分局内部督查工作;承担分局机动巡查任务。
(8)应急保障大队。负责承担分局的急难险重任务;承办辖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处置因行政执法活动出现的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
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以下简称天涯分局),加挂三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天涯分局牌子。副处级,其主要职 责: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天涯区内城管、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 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天涯区内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配合各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联合执法调度等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天涯分局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分局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支队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3)执法处理科。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系 统维护工作;负责拟定天涯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组织天涯区内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牵头做好执法保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及时处置涉及与分局职责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分局突发事件相关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4)第一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九中队9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林业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5)第二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6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城管、爱 卫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6)第三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3 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民政、教 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7 )综合检查大队。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配合分局开展相关领域的日常巡查和综合检查工作; 负责承担分局内部督查工作;承担分局机动巡查任务。
(8)应急保障大队。负责承担分局的急难险重任务;承办 辖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处置因行政执法活动出现的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
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以下简称崖州分局),加挂三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崖州分局牌子。副处级,主要职责: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崖州区内城管、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崖州区内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配合各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联合执法调度等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崖州分局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负责分局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分局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3)执法处理科。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拟定崖州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组织崖州区内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牵头做好执法保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及时处置涉及与分局职责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分局突发事件相关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4)第一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四中队4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林业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5)第二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3 个副科级中队,负责辖区内城管、爱卫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6)第三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2个副科级 中队,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民政、教育等方面 的执法工作。
(7)综合检查和应急保障大队。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配合支队开展相关领域的日常巡查和综合检查工作;负责承担分局内部督查工作;承担分局机动巡查任务;负责承担分局的急难险重任务;承办辖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处置因行政执法活动出现的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承办上级部门和分局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5.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以下简称育才分局), 加挂三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育才分局牌子。副处级,主要职责: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育才生态区内城管、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办理育才生态区内相关领域的举报投诉案件;配合各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联合执法调度等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上述职责,育才分局内设以下科室及大队:
(1)综合科(执法处理科)。负责分局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拟定育才生态区内与分局职责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协调组织育才生态区内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牵头做好执法保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及时处置涉及与分局职责有关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处理与分局突发事件相关新闻舆情;负责投诉举报相关统计及分析。
(2)法规科。负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情况;组织本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和法律协助;承担分局相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3)第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原国土和“多规合一”管控)、林业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4)第二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城管、爱卫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5)第三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民 政、教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第二部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82.5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6082.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983.25万元、上年结转99.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6082.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7.63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818.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3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60万元,农林水支出99.2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83.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7.45万元,同比增长1.90%。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全市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装备设备购置需求增加。其中项目经费5643万元,比上年减少941.5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调整,2024年度预算不再保留“基本支出预留”项目,75名非统发人员工资调整至基本支出“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另因执法船艇等装备设备更新,2024年度“设备(装备)购置与运行维护”项目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954.5万元;基本支出10,340.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8.9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将75名非统发人员工资调整至基本支出“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7.63万元,占13.54%;卫生健康支出818.17万元,占5.09%;城乡社区支出12,436.85万元,占77.33%;农林水支出99.27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550.60万元,占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20.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36万元,主要是执法改革,部分人员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还有部分人员退休及调离等导致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度预算数为1,546.28万元,比上年增加50.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纪实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导致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0.80万元,比去年减少4.32万元,主要是有遗属供养人员已年满18岁,按相关规定不再享受该项优抚。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37.80万元,比去年减少4.8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还有部分人员退休及调离等导致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3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还有部分人员退休及调离等导致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6,79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78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预算不再保留“基本支出预留”项目,75名非统发人员工资调整至基本支出“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4,385万元,比上年增加4326.5万元,主要是预算编制过程中对经济分类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来编制在行政运行类的部分支出调整到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中。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比上年减少642万元,主要是预算编制过程中对经济分类进行了优化调整,将“雇员工资”项目调整到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中。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50.60万元,比上年减少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还有部分人员退休及调离等导致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99.27万元,比上年增加99.2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上年度未编制经费预算,经费来源是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份调整至我局用于“三无渔船拆除”专项经费,2024年度经费为上年度结余经费。
三、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34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9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四、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3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公务车辆编制无变化。公务车保有量54辆,计划购置2辆;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计划接待30批265人。
(二)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我局无此项业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0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主要是我局无此项业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主要是我局无此项业务支出。
六、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082.52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6,082.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9.27万元,占0.62%;经费拨款收入15,983.25万元,占99.38%;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去年预算增加396.72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全市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装备设备购置需求增加。
八、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6,0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0.25万元,占64.29%;项目支出预算5,742.27万元,占35.71%。比去年预算增加396.72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全市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装备设备购置需求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4辆,其他公务用车2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1台套,为海监2136船,价值798.6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98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设备(装备)购置与运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执法快艇2艘共480万元;移动执法工作室2间共360万元;执法巡逻敞蓬电瓶车12辆共72万元;沙滩巡逻车10辆共68万元;执法平衡车20辆共2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执法装备需求,确保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