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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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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16:52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修编背景和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高效、联动、可操作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结合三亚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府〔2014〕20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编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预案》的编制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2020年三亚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为做好《预案》修编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预案编制人员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生态修复、生产过程控制、组织管理、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通过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区域风险评估等,经内部多次谈论和修改形成了《预案》(初稿)。

《预案》(初稿)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向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等30个部门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组织了专家评审,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了意见。根据各部门及评审专家成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预案》(送审稿)。

三、主要修编内容

《预案》(送审稿)分为9章,主要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附图,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在总则部分修改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增加了预案体系,更新了编制依据。

二是更新了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职责。对市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设的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舆论组、社会稳定组等应急工作组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进行相应修改;对原预案中所涉及的责任部门进行了修改和职责的更新调整,新增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供电局、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三亚分公司、中国移动三亚分公司、中国联通三亚分公司等12个成员单位;删除了市海洋与渔业局;调整了对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商务局等6个成员单位进行了职责调整和细化分工等。

三是更新调整了预警分级和预警措施。根据省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分级要求,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红色预警由省级发布,橙黄蓝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增加预警发布后预警措施内容,采取分析研判、防范处置、应急准备、舆论引导等措施。

四是细化了响应措施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要求,细化了四级响应中我市应采取的各种措施。

五是增加了部门附件内容。在附件中新增了“预案响应和信息报送流程图、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等资料及文件,补充了三亚市主要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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