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报6宗市场经营主体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
一、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市吉阳某奶茶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天涯区某便利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天涯某农产品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天涯某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三亚第一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某食品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要求进店客人扫地点码、佩戴口罩和未对进店客人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自行停业整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