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SBJ25460000645230204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海南旺豪实业有限公司大悦城分公司经营的西芹,购进日期2025年4月10日,经检验,毒死蜱项目实测值0.14mg/kg,该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5年5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农产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西芹,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的涉案货值和销售金额为160元。
(二)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2025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发现该店已停止经营不合格批次的西芹并张贴了召回公告。
(三)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西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