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DBJ24460200606433353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三亚下洋田农贸市场许敏聪海鲜摊经营的基围虾,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343μg/kg,标准指标值为小于或等于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4年10月25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基围虾,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涉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为152元。
(二)2024年11月13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基围虾。
(三)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2元;3.罚款1500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