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7)整改完成情况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
《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4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7):依法查处大出水村、立才农场十队矿山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
整改牵头单位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9月底前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郑 灏 089888595016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验收审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大出水村、立才农场十队矿山存在涉嫌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决定执行到位,两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均通过验收,达到治理目标,具体为: (一)大出水村矿山违法行为查处。2023年8月2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收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线索移送,函称“三亚市崖州区大出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山涉嫌超恢复治理范围治理违法行为”。2023年8月3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现场核实后立案,2023年9月15日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函要求协助认定违法行为,2023年10月27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称超范围治理区域已整改并符合规范,无其他违法行为。2023年12月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撤案条件,依法予以撤案,并将案件办结结果函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8月31日,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通过复验。2024年9月1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销号前现场验收,该开采区域已闭矿,并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复绿效果好,达到治理目标。 (二)立才农场十队矿山违法开采行为查处。2023年8月2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收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线索移送,函称“三亚市立才农场十队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存在涉嫌超深治理违法行为”。2023年8月5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现场核实后立案,2023年11月1日对当事人三亚磊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缴纳罚款,2023年11月3日案件结案。2023年8月6日,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工程通过验收。2024年9月1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销号前现场验收,该矿山已闭矿,并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复绿效果好,达到治理目标。 以上2宗线索未涉嫌犯罪,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
验收意见 |
验收组对照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确认该整改事项已完成,符合整改工作要求,达到销号的标准。 |
工作成效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受理并核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矿山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到位,对矿山恢复治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职责,督促矿山按按照设计完成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形成矿山监管工作合力,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