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利《催告书》送达公告
杨胜利:
经调查,你于2021年11月11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情况下在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五巷21号“三亚意盛宾馆”二楼202房开展执业诊疗活动,本机关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人民币602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59999元。
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三综执(二支六大队)催字〔2022〕3号《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催告书》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如要求陈述、申辩,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三亚市天涯区育新路218号三亚望海青年酒店四楼(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育新路218号三亚望海青年酒店四楼(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联系人:马幸宇,联系电话:0898-88361321。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