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不予赔偿答复书
三亚玉井温泉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本单位收到申请人三亚玉井温泉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赔偿申请,本单位依法进行了审查。
申请人的请求:针对2015年2月13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玉井温泉景观建筑及配套设施的行政行为,要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并赔偿六千万元(暂定金额,最后以评估、审计的结果为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