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布3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行业领域秩序,保障和维护各行业领域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三亚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布3起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案例1:海南某康复疗养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海南某疗养医院作为一座综合性医院,该医院污水处理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废水检测结果显示粪大肠菌群浓6000MPN/L,超过了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粪大肠菌群浓度≤5000MPN/L)。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7月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6.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三亚某污水处理厂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3年2月至3月春节期间,三亚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显示部分时段尾水超标排放。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于2023年5月12日对三亚某污水处理厂作出罚款28.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海南某建材有限公司未做好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2023年4月12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海南某建材有限公司在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委会永日一小组28号对面砂场施工场地内堆存砂土裸露,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对该公司“未做好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海南某建材有限公司未做好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8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