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如实报告从境外返琼情况的公告
为加强对境外入境人员的管理服务,坚决防止疫情从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所有自3月1日零时至3月14日24时(14天内)从境外返回海南的入境人员(从海南入境或从其他省份入境转到海南),必须于今晚(3月14日)24时前,由本人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委会、单位报告自己入境情况,再由村委会、社(区)委会、单位向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从重点疫区国家返回的入境人员,由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组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其他疫区国家返回的入境人员,由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二、对3月15日零时起从境外返回海南的所有入境人员,也按上述要求报告入境情况,由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将本公告要求传达到所有人员。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入境情况,如有隐瞒,造成疫情影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任,每个人都有报告疫情情况的义务,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