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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3
第三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措施,研究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三)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行使本市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五)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并监督实施,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协调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配合有关事宜。
(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业务指导。
(七)执法职责:
1.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商务、知识产权、假冒专利、商标、盐业、粮食和物资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反垄断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除外)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行使物价(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3.行使农业方面有关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禽畜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4.行使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医疗保障领域等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5.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6.行使文化市场(含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査、行政强制权。
7.行使民族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行政强制权。
8.行使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9.行使环境保护(含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1.行使水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2.行使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3.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4.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5.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方面(不含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6.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7.行使对非法转让、占用、破坏土地资源、违法勘查、开采破坏、转让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8.行使林业部门对违法使用林地、湿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包括海防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违法使用野外用火等破坏林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外的区域行使)。
19.行使节能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0.行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1.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2.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3.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违章停放侵占道路影响通行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4.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5.行使民政、残联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6.行使教育管理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上述执法职责中包含“多规合一”管控所列的所有执法事项。
(八)指导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督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协作科)、装备与财务管理科、行业协调科、科技信息与城市执法科。
下机构7个: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行政执法支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行政执法支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指挥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管理室。
第二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211.40万元,支出总计10823.70 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553.41万元,增长106.49%。支出增加7557.09万元,增长231.3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编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2020年5月份开始进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并进行转隶移交,但2020年度预算经费年初已经下达,各合并转隶单位继续使用至年度终了,因此我局2020年度决算数据未包含转隶单位,仅体现市局机关经费收支情况。各支队及合并单位经费从2021年开始正式纳入市执法局预决算,因此我局2021年度经费收支相对2020年度增幅较大 ;二是自202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新增执法及各项工作任务较多,人员及各项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加。年初结转结余186.63万元,主要是历年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2.23万元,减少167.19%,主要是无分配。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无分配,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80.53万元。
(2021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0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3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7.07万元,占100%。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2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3.79万元,占68.77%;项目支出3379.91万元,占31.23%。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37.07万元,支出总计10823.7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85.36万元,增长299.49%、支出总计增加6576.55万元,增长54.85%。主要原因:一是因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原因,我局2020年度决算数据未包含转隶单位,仅体现市局机关经费收支情况。各支队及合并单位经费从2021年开始正式纳入市执法局预决算,因此我局2021年度经费收支相对2020年度增幅较大 ;二是自202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新增执法及各项工作任务较多,人员及各项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6.6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2.23万元,下降167.19%,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结余指标进行调控。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财政业务科室对结余指标进行调控,不再进行结转,较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980.53万元。
(2021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0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3.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57.39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一是因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原因,各支队及合并单位经费从2021年开始正式纳入市执法局预决算,因此我局2021年度经费收支相对2020年度增幅较大 ;二是自202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新增执法及各项工作任务较多,人员及各项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3.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万元,占0.0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25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14万元,占6.18%;抚恤支出67.19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957.56万元,占8.85%;节能环保支出0.15万元,占0.0013%;城乡社区支出8702.98万元,占80.41%;农林水支出1.86万元,占0.017%;住房保障(类)支出452.62万元,占4.18%。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8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相关机构运行(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年初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细化预算科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一般城管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52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体制改革未完成,人员未到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支出与预期目标有偏差。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万元。年初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细化预算科目。
4.抚恤(类)死亡抚恤(款)其他抚恤费(项)。
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6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现在职人员死亡情况,年初未做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2.48万元,支出决算为6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执法体制改革,人员有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0.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体制改革未完成,人员未到位。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0.07万元,支出决算为31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收支基本相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16.87万元,支出决算为57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体制改革未完成,人员未到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支出与预期目标有偏差。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未将科级及以下干部健康体检费纳入预算。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44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5.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8.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0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0万元,完成预算的86.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47万元,占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年度无此项经费收支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护维修,油料及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10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成效明显。本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6.72万元,增长348.95%。主要是2021年执法体制改革后,转隶移交单位经费收支合并至我局,导致此项经费增长幅度较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60人次;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交流及上级专项工作考察调研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2.77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接待费管理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本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1年执法体制改革后,转隶移交单位经费收支合并至我局,导致此项经费增长。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1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1表)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2个,共涉及资金13881.2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行政运行”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938.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较好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881.21万元。2021年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三亚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重点反映“行政运行”、“雇员经费”、“基本支出预留”及“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55分。全年预算数为1798.71万元,执行数为672.25万元,完成预算的37.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定了产出指标三个,其中数量指标两个,三级指标各项投诉处理率完成值100,完成率为99%,三级指标科目调整次数年度指标值小于10,实际完成值为2,完成率为100%;时效指标一个,采购按期完成率设定值为大于85%,实际完成值为60%,完成率为70.59%,成本指标一个,三级指标各项支出不超预算设定值为小于1788,完成值为672.25,完成率为100%;二是效益指标两个,其中社会效益指标设定值为4,完成值为4,完成率为100%,生态效益指标设定值为大于等于350,完成值为348,完成率为100%;三是满意度指标一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值为大于等于90,完成值为90,完成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预算1521.45万元,预算执行473.60万元,执行率为31.13%,执行率较低。原因主要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在进行过程中,人员调整未完全到位,部门职责尚未完全划转移交,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
雇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17分。全年预算数为579.58万元,执行数为55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定了产出指标三个,其中数量指标两个,三级指标科目调整次数为2次,小于年初设定的6次,三级指标足额保障率为100%,时效指标一个,发放及时率为100%,成本指标一个,三级指标各项支出不超预算完成率为95.44%;二是设定了效益指标一个,三级指标空气优级天数大于350天,完成率都为100%;三是满意度指标一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电话询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0%,得分为满分。政府雇员经费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确保了政府雇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完成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达到了年初绩效设定的预期目的。
基本支出预留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5分。全年预算数为1962.12万元,执行数为1717.46万元,完成预算的87.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定了产出指标两个,三级指标科目调整次数为3次,小于年初设定的6次,三级指标足额保障率为100%,两个指标完成率都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两个指标得分均为满分;二是效益指标一个,三级指标空气优级350天,达到年初设定的350天指标标准,完成率100%,得分为满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一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电话询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0%,得分为满分。基本支出预留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确保了非统发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完成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达到了年初绩效设定的预期目的。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68.16分。全年预算数为1521.45万元,执行数为473.57万元,完成预算的31.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定了产出指标四个,其中数量指标一个,三级指标各项投诉处理率完成值100,完成率为100%,时效指标一个,项目按期完成率设定值为大于80%,实际完成值为40%,完成率为50%,成本指标一个,三级指标各项支出不超预算设定值为小于1455,完成值为473.6,完成率为100%,效果指标一个,三级指标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设定值为大于等于150000,完成值为0,完成率都为0;二是效益指标两个,其中社会效益指标设定值为4,完成值为4,完成率为100%,生态效益指标设定值为大于等于350,完成值为340,完成率为97.14%;三是满意度指标一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值为大于等于90,完成值为50,完成率为55.56%。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在进行过程中,人员未完全到位,部门职责尚未完全划转移交,导致年初设定的任务未得到完全执行。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此项无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行政运行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55分。全年预算数为1798.71万元,执行数为672.25万元,完成预算的37.37%。有效保障了2021年机关运转及各项工作开展,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都没有超出预算成本。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68.16分。全年预算数为1521.45万元,执行数为473.57万元,完成预算的31.13%。严格进行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确保了执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绩效均符合预期目标。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578.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02万元,增长13.32%。主要原因是:随着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持续进行,机关人员及工作任务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637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37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2辆、越野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9辆,其他车型主要是皮卡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离退休干部用车XX辆、其他用车7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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