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强制拆除公告
(2023)琼综执三亚(天涯一队)拆告字第44号
关于王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本单位作出(2023)琼综执三亚(天涯一队)决字第44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王慧在2023年7月14日前自行拆除其在三亚市天涯区桶井村委会凤凰小组一处总建筑面积37平方米铁皮房违法建筑,王慧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王慧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其在三亚市天涯区桶井村委会凤凰小组一处总建筑面积37平方米铁皮房违法建筑。如王慧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