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拆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责令高文泽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

【字体: 打印
2020-05-18 11:09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亚市吉阳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责令高文泽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

 

根据吉综执(执法三队)罚决字〔2020〕第 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高文泽违法建设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委会芭蕉小组内的一栋房屋应于202051424时前自行拆除完毕,但被处罚人高文泽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除义务

为严肃法律法规,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和根据吉综执(执法三队)罚决字〔2020〕第 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要求被处罚人高文泽202051424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建筑物。如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我局进行强制拆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处罚人高文泽承担。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

      2020515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
网站举报电话:0898-88595001

主办: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8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4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