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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40-4/2021-02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5-14
  • 发文字号:三府办〔2021〕68号
  • 发布日期:2021-05-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5-21 17:03:0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28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进一步编制并完善我市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相关标准目录;区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

到2022年底,坚决贯彻落实各部委编制的各领域标准指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到2023年,全市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覆盖区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标准,完善公开目录

进一步调整完善2020年已编制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启动旅游、残疾人管理、学前教育等3个创新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相关部委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开展我市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共同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建立全市标准统一、系统完备、全面覆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单位)

(二)健全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以三亚市“制度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2.健全解读回应工作制度。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按照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灵活采用媒体解读、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政策起草单位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各类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分析,统一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健全完善法律审查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5.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各区政府、各市直单位要提高对辖区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区级政府部门、下属单位的日常考核和指导,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三)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天涯区、海棠区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快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崖州区、吉阳区要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抓好政府信息全面发布,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2.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多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一致性。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逐步细化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探索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公开机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海报、公示栏、广播、电视等形式,重点公开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市政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征迁补偿、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项信息,便于群众及时知晓、参与和监督。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求真务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抓落实,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要求,为全面推进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各单位要明确承担本辖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强化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培训力度,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各相关单位对照目前已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各区政府要主动对接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各区加强对所负责的领域进行督促指导,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为切实抓好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落实,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工作人员统计表(附件1),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


附件:1.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员统计表

   2.26个试点领域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889896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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