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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实施已两日,成都尚未开出首张罚单
虽然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但是这份有着浓厚“重罚”色彩的法规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在成都开出一张罚单。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虽然法规有着相关的罚款条文,但是他们仍将对乱丢生活垃圾的居民采取以劝导为主、慎重罚款的执法理念。但是城管局同时也警告一些有不良习惯的居民和单位,如果长期乱丢生活垃圾,罚款单可能会随时飞来。
垃圾乱扔市民不知面临重罚
尽管成都市在近年来通过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城市环境越来越好,不少街面一般都很难见到城市生活垃圾。但是,在一些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一些居民乱扔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布后街、大慈寺附近的一些居民街区或居民门前,记者走访时看见有一些零星的纸屑或者果皮。
而在天涯石社区的一个集贸市场,不少卖蔬菜、水果和副食品的摊位地面上都出现了很多的垃圾,菜叶、烂水果、包装纸、塑料袋……有些摊贩在打开新的一箱水果或是打开新的蔬菜包装时,里面的包装纸就被随手扔在地上,有的摊贩则把里面的烂水果和烂菜叶挑出来,也直接扔到了地面上。
针对这些情况,当记者询问当中的一些居民是否知道《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表示不太清楚。开饭店的李老板在听闻倒垃圾可能会面临罚款时,她表现出十分惊异的神情:“不会哟,之前一直没有听说过呢?”
观念转变城管执法劝导为主
据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局了解到的消息,虽然从7月1日起,成都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一些乱丢垃圾的居民或单位处以罚款,但是截至昨日,城管尚未开出一张罚单。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城管的执法理念主要以劝导为主,而对居民的罚款十分慎重。
据成都市城管局宣传处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在1998年,就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乱扔生活垃圾也有相关的惩罚规定。但是,不管法律规定如何进行惩处,应该罚多少款,但是作为执法部门首先应该进行劝导,一些居民如果乱扔、乱吐和乱污,一般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会进行劝导,并要求将垃圾清除,多次乱扔而不改的才会被罚款。
证据不足执法处理有难度
据成都市综合执法三分局一负责人表示,居民生活垃圾管理是城管平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他们很多年都一直在做这样的工作,居民意识也广泛提高,城市环境也比以前好多了。但是,仍有一些居民因为意识淡薄,而常常乱扔垃圾。在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对这些居民进行规劝都不能够得到有效改善情况下,执法部门就可以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罚款。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城管的执法并不那么容易。
据介绍,首先,城市居民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管理工作有很多难度,执法人员无法抓到大部分的倒垃圾的现场。其次,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不论是执法者还是举报的市民都需要获得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对乱扔垃圾的人或单位进行罚款,但是他们往往因为设备的欠缺或者时机的不确定,导致证据无法准确获取。
所以,这名城管工作人员认为,罚款不是解决居民乱扔垃圾的唯一办法,只有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宣传,让广大市民广泛认同共同创建文明城市的理念,才是有效办法。另外,足够配套方便居民生活的垃圾处理设施也是杜绝居民不乱扔垃圾的重要办法。
相关规定
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是于今年4月28日颁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的。根据这项法规,“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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