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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偷伐人行道风景树行为
   更新时间:2007-06-14      浏览次数:
  
  

    三亚市内一工地施工方不顾有关执法人员的阻止,执意于次日继续违法挖掘人行道风景树,被我局河东大队执法人员及时依法制止并立案查处。

    6月1日下午3点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市西河东路教育局信息大楼工地前的人行道上,工地施工方正在挖掘一棵10余米高、直径0.5米的印度紫檀树,执法人员上前查询,询问其是否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树木挖掘许可证》,并要求立即停止挖掘。此时,一名自称为工地施工方负责人的男子对执法人员说:“你们管什么闲事!不就是一棵树吗!这种事你们也管!我们砍树是经过ХХ部门领导同意的!”执法人员因工地施工方迟迟没有出示有关挖掘证明,便当场向工地施工方发出《责令整改停止书》,要求立即停止挖掘树木。
   

    6月2日上午10点多,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又发现,该工地施工方仍然我行我素,继续违法挖掘该树木,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挖掘。记者在现场看到,风景树的护林栏框已被拆除,树根已被挖0.4米深,树根茎已基本被砍断。工地施工方声称该树阻碍其施工,并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过树木移植手续,但因周末无人办理,因此便擅自进行挖掘。
  

    工地施工人员声称挖掘树木是因为该树挡住了工地入口,而且教育局已经向园林局申请了挖掘树木许可证,但是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只要将工地入口往右移1-2米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挖掘树木。目前,我局已对这起偷伐人行道风景树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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